各二级学院(部)、各处室、各单位: 现就寒假期间校园网信息发布有关问题提醒如下: 一、为提高信息发布效率,请严格执行《党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校级媒体稿源质量建设的通知》“第七条”规定的发稿时限要求,即新闻稿须在新闻发生当日报送,至迟不晚于次日上午。如无特殊情况,不按此时限要求提供新闻稿件的,将不予刊发,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稿件撰写单位承担。 二、信息内容要求,请按《党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校级媒体稿源质量建设的通知》规定执行。 三、请将稿件电子版内容、照片发送至校园网专用邮箱:hdxyxyw@163.com。发送电子稿件时,须注明信息来源单位、作者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,以备核对有关内容。 四、来稿请注意以下要求: 1.标题须包含实质性信息,如“××学院开展××活动”或“关于×××的通知(公告)”; 2.通知公告须有落款且在落款中写明发布单位和发布日期; 3.新闻稿件配发的照片请以附件形式发送,勿附在word文档中。 五、新闻稿件中如出现校领导讲话内容,请先送领导审阅。 六、所有报送信息均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意后发送。 七、纸质稿件于开学后一周内统一补交至党委宣传部(行政楼425房间)。 联系人:任乐(手机13383209773)
党委宣传部 2019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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